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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关注丨陈籽行律师谈“三星堆”商标

点击次数:次 作者:陈籽行 律师 更新时间:2021-07-13 14:33:04

3月20日,位于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的三星堆遗址新一轮考古成果报道引爆全网,频频登上热搜。三星堆“超级IP”的地位再次得到提升。4月7日,封面新闻记者梳理天眼查信息,发现在3月20日之后,被抢注的“三星堆”商标达到26个。目前,已经有14个商标进入等待实质审查阶段。

4月7日,三星堆博物馆景区管委会回应称,已经关注到“三星堆”商标被抢注一事,目前已经邀请相关机构,协助处理此事。

4月7日,封面新闻记者通过天眼查搜索“三星堆”,资料显示,仅仅“三星堆”这一商标,注册的就有200多个,搜索“三星堆文明使者”等,则更多。

已经注册和申请的200多个“三星堆”商标中,有124个已处于无效状态,54个商标已经注册,17个商标正等待实质性审查。此外,还有12个,正处于申请中的状态。


商标国际分类中,化学制剂、肥料,颜料油漆,日化用品,机械设备,医疗器械,珠宝钟表,厨房洁具等45类均有涉及。



已经注册的商标中,最早注册日期是1991年,由位于四川广汉市南兴镇安乐村的四川省广汉市宏南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国际分类为“24类-布料床单”。该企业于1991年7月8日申请,1992年6月20日注册“三星堆”商标。

此外,一名为张某惠的申请人,其申请地址在越南胡志明市。其申请了社会服务、机械设备、运输贮藏等国际分类的商标,目前为“商标已注册”状态。

在3月20日之后,“三星堆”商标被多次抢注,仅“三星堆”商标,申请量就有26个。天眼查信息显示,除了“三星堆”,国际分类包括科学仪器、金属材料、运输工具、教育娱乐及酒类等,注册的公司包含餐饮住宿、电子商务、电线电缆等。这些商标的申请状态多为“商标申请中”。但仍有14个商标,进入等待实质审查阶段。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陈籽行律师在接受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谈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其中,“在先权利”包括在诉争商标申请日之前享有的民事权利或者其他应予保护的合法权益。

三星堆博物馆依法成立,一般认为对“三星堆”享有在先权利。对于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况,三星堆博物馆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期间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另外,恶意抢注的企业成功注册商标之后并没有实际使用,属于恶意囤积商标。对此,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