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关注丨3D电影不该配备眼镜吗?安博律师为你解答
点击次数:次 作者: 更新时间:2021-07-13 14:17:03
6月7日—11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简称四川省消委)开展了“月月315”律师答疑活动第五期,期间收到许多网友提问,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王亮作为四川省消委顾问律师及时为消费者答疑解惑。
安博说法
●去成都一家电影院看电影,在APP上买3D电影票时没有提醒需自己准备眼镜,结果在电影院换票时告知我们要花钱买眼镜,虽然2元一副也不贵,但总觉得不合理,3D电影不该配备眼镜吗?
王亮律师:消费者购买3D电影票,与电影院之间形成一种服务合同关系。消费者购票观影的根本目的为体验3D电影应有的立体、逼真效果,故电影院为消费者免费提供3D眼镜应是其合同义务的必要组成部分;电影院对3D眼镜进行消毒使其符合必要的卫生标准,从而避免疾病传染,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观影服务,则是其应当履行的从合同义务。
即使电影院在购票前明确告知消费者或者在影院大厅公示不免费提供3D眼镜,因其免除了电影院提供免费的、符合卫生标准的3D眼镜的责任,侵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属于《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无效格式条款,并不能因此免除其提供3D眼镜的义务。
综上,电影院要求顾客自购3D眼镜,不履行免费提供消毒后的3D眼镜的合同义务,构成违约。消费者可以拒绝并保留购票凭据,与电影院协商处理,或向当地消委、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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