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维权

解密维权第68期:房屋买卖路上“阴阳合同”的那些坑!(附答疑)

点击次数:次 作者: 更新时间:2018-06-27 14:22:00


阴阳合同在各行业并不罕见,房屋买卖、建设工程承包等领域的合同都可能存在这个问题。而这段时间对阴阳合同的讨论也被推上了高点。

实际上,签订阴阳合同以避税的行为,不仅涉及违法,还可能导致实际的民事权益无法实现。

买房/卖房路上,你还在操作阴阳合同?

期《解密维权》由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苟凌律师、陈杨律师、何美儒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什么是阴阳合同?


商品房交易中的“阴阳合同”主要指当事人因各种目的而签订两份价款不同的合同。



“阴阳合同”呈现形式?


“阴合同”显示买卖双方真实的成交价格,而“阳合同”则根据使用需要有所不同,一种是虚高的房价合同交给银行,以申请更多按揭贷款;另一种是填低房价的合同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以便少交税

实践中,第二种更为常见。


行为后果


有关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并且在履行过程中极易出现矛盾,导致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风险提示


01.商品房买卖中阴阳合同的效力如何?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苟凌律师认为:


一般来说,“阴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在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应认定为有效。


“阳合同”中的为了避税或其他目的而抬高或降低价格的条款,非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亦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或他人权益,属于《合同法》第52条第二项所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其他为实现“阴合同”目的而订立的内容,应认定为有效。


此外,如果当事人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则不仅“阳合同”无效,“阴合同”也同样无效。


02.对买受人来说,签订阴阳合同有什么风险?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陈杨律师认为:


若双方为避税而签订阴阳合同,约定备案合同价款远低于实际价款的,买受人将面临:


无法取得高额贷款的风险。由于“阳合同”约定的价格较低,买受人在申请银行按揭贷款时,银行将以“阳合同”约定的价款发放贷款,这将造成买受人实际贷款总数的降低,也无疑增加了买家支付首期款的总额。


再次出售时的增加税负风险。若双方配合降低房屋价格后逃避了税负,在买受人再次卖出房屋时,可能面临再次卖出和买入价之间的差额较大而承担的高额个人所得税。


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款或刑法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3.对出卖人来说,签订阴阳合同有什么风险?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何美儒律师认为:


可能面临合同不成立或变更的风险。如买卖双方为逃避税收在“阳合同”中约定了虚假成交价后,卖方又要求以真实成交价订立“阴合同”时,如买方不同意则导致“阴合同”未能订立,那么,将可能导致交易不成立或对合同产生变更的效力。


容易产生交易纠纷。如果买方不按期支付“阳合同”约定价格外的房款,或者恶意要求以“阳合同”价格条款进行交易,卖方将陷于困境中,采取协商、催讨、起诉方式,都会增加时间和金钱成本。


③ 同样存在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的风险。